四川慈善义演无"善款"(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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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11 大连日报 | |||||||||||||
“善款”都进了明星的腰包 事情要从6月11日的四川省首届“希望之声”大型慈善公益演出说起。演出前,主办方宣称将把门票的收入全部捐给失学儿童、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但演出结束后,这些弱势群体并没有得到一分钱的捐款。一查账,才知道这场明星云集的演出亏了钱,而且这钱都亏进演出中间商和一些明星的口袋里了。有媒体报道,除了刘德华和彭登怀(川剧名家)分文未取外,其他参加演出的内地、港台演员分别拿了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出场费,最高的一个拿到了35万元。 操作失误成祸根 黄光仁承认搞这场演出他是有私心的,办慈善活动一方面想帮助社会,另一方面则是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演出失败并且影响这么差,一切源于自己操作失误。“我当初找了家演出公司做中间人,而不是直接找到演员本人,所以要给天堂文化公司160万元的演出费用。” 黄光仁介绍说,当初他找到天堂文化公司,并于2004年5月初和对方签订演出合同书。合同约定,四川省“希望之声”大型慈善救助活动将支付北京天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60万元演出款项,后者则负责督促艺员王杰、姜育恒、巫启贤、顺子、田震、黄安、斯琴格日勒等到场演出。 对于这份“合同书”,黄光仁至今想起都心疼。“我当时如果能直接联系到演员,肯定有人愿意义务演出,但我找了演出公司,他们当然要追求利润,收取费用是可以理解的。” 按照黄光仁的计划,如果所有门票都能卖出去的话,“希望之声”大概能有1100万元的进账,可惜天公不作美,下雨导致最后只卖出了4000张门票,收入仅为70万元,创下了四川大型演出活动的票房最低纪录。不仅没钱捐,连支付给天堂公司的费用也不够。 北京天堂文化公司总经理盛育彬演出前曾放下豪言:“如果不付钱,就不让演员上台。”演出结束后,明星们却对“漫天叫价”大喊冤,声称根本不知道“希望之声”是场慈善义演,事件核心人物的盛育彬也表示他只是按合同办事。 文化部派出调查组 “义演事件”除了引起媒体的注意外,也引起了文化部的高度重视。日前,文化部专门派出了调查组赴成都了解情况。 据悉,这次演出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演出组委会与演出中间商签订了有偿演出合同,承诺支付演出费用;其次,演出承办单位违规与不具备演出经纪资格的公司合作,利用虚假文件获得了文化部的演出批文。文化部稽查处的李小勇表示《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规里对慈善义演都有明确的解释,这场演出有“以慈善演出之名行商业演出之实”的嫌疑,演员和天堂公司都想钻空子。文化部要对慈善演出进一步加强管理,但是因为法规上还有空白点,目前有些问题不是很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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