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术后死亡 医院被判赔1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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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05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9日讯(记者刘建 王华锋) 城阳一村民在医院进行手术,但手术后因为抢救不及时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近日,市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赔偿亲属16万元。 今年3月18日,60多岁的姜某在市北区一家医院进行了肾囊肿切除手术,但术后不久姜某便死亡。经过尸检分析姜某为失血性休克死亡。姜某的亲属认为是医院抢救不及时造成姜某死亡,遂将医院起诉到市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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