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别校徽为自己抢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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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3:24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16岁的小建(化名)断然拒绝了老师同学“献爱心”为他捐助的钱和衣物,却为筹学费抢了路人身上的31元钱,结果被南京浦口法院少年庭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有关人士指出,注意捐助的方式方法、重视贫困孩子的心理疏导是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小建来自一个异常贫困的家庭,他的父母是从外地来浦口租种土地的农民。父母的通
在哥哥的成全下,小建留在了学校。他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去年寒假前,学校还动员老师同学“献爱心”为他募捐,可收上来的钱物小建就是执意不要,还说自己的困难自己可以克服。 今年2月28日小建在学校里显得很沉默,因为开学了,班上每个同学都要交50元钱。当天下午放学,小建走出学校沿着一道圩埂踯躅前行,一直盘算着到哪儿去找50元钱。 他漫无目的地抬起头,看见前面有个拎包的单身女子迎面走来。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涌上小建心头,他来不及细想,拦住来人的去路,还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向她要钱。单身女子不仅不害怕,反而问他是“哪个班的”。小建这才想起自己的衣服上还别着校徽,慌乱间一边用手死死捂住校徽,一边将女子推倒在地逼她交出钱来。女子无奈,将包里的31元钱交给小建。小建拿着钱拔腿就跑。 公安机关在事发后第3天将小建带回了派出所。浦口法院少年庭根据小建的犯罪情节和平时的一贯表现,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他依法作出缓刑判决。不仅如此,他们还将小建的家庭情况汇报到区政法委,目前小建哥哥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很快就能回到课堂;法院也在积极地为小建联系新的学校。 南京市青少年犯罪预防办公室主任丁铭在得知此事后指出,小建的案子虽然是个特例,但其中反映出两个值得社会、学校注意的问题。 第一是搞“爱心捐助”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多考虑那些贫困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采取一些不公开受捐助者姓名、隐蔽的捐助方法。免得好心办了坏事。 第二则要注意对贫困孩子的精神鼓励和心理疏导。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从小就背负着沉重的生活负担和心理包袱,难免养成自尊心强而又极其自卑的矛盾心理。他们害怕被人看不起,容易将社会的爱心理解成一种“怜悯”,年龄的局限又让他们无法主动理解“爱心接力”的深刻内涵,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因此,丁铭认为,应该将精神鼓励、心理疏导摆在和物质帮助同样重要的位置。目前,设在社区的希望工程援助站已经开始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心理疏导人员,帮助贫困孩子度过心理难关。通讯员 浦文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