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男子江宁教英语,乡音太重遭解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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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3:24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张定生 实习生 付晶 记者 殷骏)一澳大利亚男子受聘江宁某教育咨询公司教授口语,却因家乡口音太重,不符合要求而遭解雇。为此,该老外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久前,他终于获得咨询公司赔付的1.22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今年59岁的哈夫曼是澳大利亚人。去年8月,位于江宁区的尼尔教育咨询公司以7000元人民币的月薪,聘请他担任英语口语教师。双方约定,从当年9月12日到次年1月31日,哈夫
去年9月12日,哈夫曼依约到该教育咨询公司工作。可是没过几天,他就被解雇了。该公司的理由是,哈夫曼上第一堂课后,学生们都反映,哈夫曼的发音与英美发音有很大的差别,他们无法适应。 于是,哈夫曼把咨询公司告到江宁区法院,要求对方赔付相应违约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有分歧,但合同仍可履行,所以咨询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这家公司认为自己在合同试用期内,有权以正当理由解雇哈夫曼。为此,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咨询公司在签订合同前,为确认哈夫曼能否胜任教学任务,已对他的口语发音进行考查。而该公司以发音不准作为解聘理由,并不是合同中约定的单方面解约的“正当理由”。于是,判决驳回咨询公司的上诉。 判决生效后,咨询公司拒不给付违约金。为此,哈夫曼不久前委托其中国籍妻子向江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经过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目前已处于歇业状态,只剩下法人代表方某一人留守。而方某一开始以无钱为由,不肯履行义务。但在法官的工作下,他终于借钱支付了违约金。 (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