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失主索"私了"费 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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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4:42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被人偷了手机的王某不主动报案,而是向小偷索要“私了费”,检察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前天,市北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王某是我市某汽车运输公司司机,今年2月14日,一名小偷见王某将手机放在车上,便下手偷窃,结果被王某看到。王某将小偷抓获,小偷把手机还给了王某,并主动给王某600元钱“私了费”。可是,王某仍觉得不过瘾,便和朋友李某一起再次向小偷勒索3000元。
小偷后因其它案件被抓获后,交代了王某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