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房主翻脸锁门 律师昨认为造成的损失应由房主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4:57 青岛新闻网

  前夜11时许,从德州来青经营小本生意的李女士一家4口来到早报读者接待室求助说,他们一家6月中旬来到青岛打算经营早点生意,在海泊路5号院内租了一间房子居住。前天晚上,负责院内电费收取的邻居张某要他们缴纳30多元电费。才来不到一个月且屋内不使用大电器,李女士认为收费不合理,双方因此起了争执。感到受了欺负的李女士只说了一句“没法在这院里住了”。张某就突然跑回房内,拿出一把锁锁住了李女士的屋门。看到无法进屋,李女士一家只好在夜里10点多离开院子。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查博士送你去雅典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记者随后把这一情况反映给110求助中心,最后在胶州路派出所民警的干预下张某打了锁,昨日凌晨2时许,李女士一家才得以进屋休息。昨日上午9时,李女士打电话给记者说,由于夜里没能及时回屋,前天买的100多元猪肉没来得及撒盐变了味。记者就此事有关律师,律师向记者介绍说,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就是房东也没有权力封锁房门,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李女士的房屋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张某应该赔偿。见习记者刘延青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