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法官真情帮助大连母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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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7:00 大连晚报 | |||||||||
洛阳法官真情帮助大连母女通讯员 高晋 本报记者 江宁 我市辛寨子镇15岁的小姑娘刘梦醒虽然与洛阳涧西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从未谋面,但却有着不解之缘。 1987年,25岁的大连盲人姑娘孙翊和祖籍河南洛阳的小伙儿刘春富结婚。婚后,由于
1991年3月份,经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调解,小梦醒归孙翊抚养,刘春富每月支付抚养费30元,两人正式离婚。时年3岁的小梦醒从此便和妈妈相依为命,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 回到老家洛阳后,刘春富在当地一个企业当了工人并组建了新的家庭。刘春富走后,孙翊带着小梦醒艰难度日。几年以后,孙翊发现仅靠亲友的接济和每月30元的抚养费已很难再养活女儿。 2000年3月,孙翊以自己和女儿的名义给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寄去一封信,委托法院给她们请个律师,将刘春富诉至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要求每月抚养费增加至500元。 这个委托在洛阳涧西区法院还是首次,法院特事特办,为委托打官司的母女俩请了律师。在法院的努力下,原告律师与被告调解。自2000年5月起,刘春富每月承担刘梦醒抚养费240元,到其独立生活时止。 调解书作出后,2000年,刘春富尚能按照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2001年、2002年,支付的抚养费越来越少。2003年1月至5月份,小梦醒分文也没有拿到,她又给涧西区法院执行局寄出了一封信,要求执行抚养费。 接到信后,执行局法院立即立案,并三番五次到小梦醒生父家中做工作。仅用了7天时间,法院就将为小梦醒解决的抚养费寄到了小梦醒的家中。 今年初,小梦醒母亲不幸病逝,小梦醒再次陷入困境。听说这个情况后,执行局法官主动找到刘春富家中,向其说明了小梦醒的情况。执行干警的工作感动了刘春富,刘春富表示,如果小梦醒同意,要将小梦醒接回洛阳抚养。 6月21日,涧西法院的执行干警不远千里,专程将3120元抚养费送到了小梦醒的手中。 作者:通讯员 高晋 本报记者 江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