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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路人行道何时还给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8:56 无锡日报

  编辑同志:

  最近,人们行至吴桥广场青石路口,抬头一眼就能看见凤翔路口西侧高挂着一块醒目的警示牌:“行人不走人行道罚款20元”。它时刻提醒人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然而,在人们为这块交通警示牌叫好的同时,也勾起人们对人行道的一些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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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凤翔路从吴桥口至凤翔立交这段人行道而言,该路两侧出售布料、杂货、水果以及修车、制作铝合金窗、栏等店铺,其中绝大多数是店外设摊,占人行道为己有,直接妨碍行人的通行。黄巷市场前的情况就更糟,人流、车流高峰时,那里的人行道和路边就成了自行车、摩托车的停放场,再加上无证摊贩沿路排成一长溜,造成塞道堵车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过往汽车驾驶员每遇此况,无一不皱眉摇头叹息的,至于行人更是无路可走,只好提心吊胆地穿梭于车辆间隙之中。拐入五河居民小区至五河桥一段仅一百多米小区主干道,那里的乱劲就甭赘述了。

  多年来,这段凤翔路被一些店主、无证摊贩违章占据人行道和道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城管部门并不是撒手不管不抓,但往往是执法人员前脚未到,违章占道者早就闻风而退;执法人员后脚才离去,他们又故伎重演。看来,光靠劝阻、制止等教育对他们已起不到目的和作用,非辅之以处罚手段不可。类似这段凤翔路违章占据人行道等问题在锡城其他地方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因此,在当前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文明交通工程中,笔者认为,在规范行人走路时,应同时劝阻和制止违章占有人行道和道路的人及其行为,对不接受教育、不立即整改甚至屡教不改的必须课以重罚,且坚持长效管理,防止回潮。另外,对群众聚集地如买卖等大场所,应开辟方便、充足的停车场,真正实现还人行道于行人,确保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靠路边走,这样做了,才不会让交通警示牌成为吓唬人的摆设。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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