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汽车所有权的销售公司不负肇事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8:56 无锡日报 | |||||||||
王律师: 你好,我的一个亲戚在一次出行中,被一违章的货车撞倒,伤势非常严重,在与违章的司机交涉中发现,其驾驶的货车是通过分期付款购买的牗汽车销售公司在车款付清前保留所有权牘,购车款现在还未付清。
请问,我的亲戚能不能要求该货车的所有人汽车销售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李娉李娉: 肇事者撞到你亲戚的行为,从法律性质上说是一般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 在这件事情中,有过错的是肇事者本人,而保留所有权的汽车销售公司虽然还是汽车的所有人,但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因而不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2000年11月21日的第1143次会议通过的批复也明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合作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你的亲戚不能要求该货车的所有人汽车销售公司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