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富婆遗产案了结 其夫放弃继承上亿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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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0:24 东方网 | ||||||||||
据悉,李晓琴生前系3家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其资产价值初步估计在亿元以上。她有过3次婚姻并生下了3个子女,另外还有一个非婚生子。2001年5月21日,彭某和李晓琴正式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小孩。因为李晓琴生前的隐瞒,彭某并不知道李以前的婚姻状况,更不知道她还有4个子女,而且直到她死后,他才知道她的年龄比他大了11岁。 彭某在诉状中称,2002年12月20日,李晓琴因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救治。2003年1月16日,
分割财产:丈夫的要求被她的子女拒绝 李晓琴于2003年1月20日因抢救无效死亡后,彭某多次找到李的子女协商,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而4名被告以彭某和李的婚姻短暂且未参与公司的经营为由,拒绝了彭的要求。彭某曾在协议上签字,表示愿意放弃对遗产的继承,但前提是得到部分房产和一定数额的现金。但他一直没有拿到钱和房子。彭某还发现,4名继承人在对李晓琴的遗产进行清理时,从不通知他参加。 由于协商无果,2003年4月,彭某一纸诉状将李晓琴的4个遗产继承人告到省高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晓琴与其婚姻关系存续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晓琴的遗产范围,并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双方自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2003年7月9日,受省高院的指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彭某诉冯某某、代某某、代某、王某某的财产确认、分割与继承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李晓琴身前在某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享有65%的股份、在某投资公司有90%的股份、在某商贸公司有25%的股份。李晓琴在和彭某结婚前,购置了锦绣花园房屋一套、置信花园房屋一套。两人结婚后,李晓琴在雅安市购置了总面积达822平方米的住房4套。 此外,经李晓琴子女要求,成都蜀都公证处封存了李晓琴生前的金银首饰及若干有价证券。在法院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彭某与案件的4名被告在没有对李晓琴的财产进行彻底清理的情况下,自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 协议内容:丈夫分得6套住房加百万现金 按照协议,彭某继承并分割取得锦绣花园165平方米的住房一套,置信花园116平方米的住房一套,雅安市阳光苑电梯公寓8楼145平方米的住房一套,9楼236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同层面积分别为137平方米、132平方米的住房各一套。 4名被告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向彭某支付一百多万元人民币;在调解书生效后的半年内,4名被告再向彭某支付数十万元,作为办理雅安4套房子权属证书的各种费用。 双方还约定,彭某从此不再拥有对李晓琴其他财产的继承权。按照法律规定,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马上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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