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药店设专柜专区存放抗菌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0:4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药”,“抗菌药滥用,危害无穷”。在抚顺市内多家药房前,记者都看到了这样的宣传条幅。从7月1日起凡未列入非处方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物)在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抚顺市的零售药房已纷纷行动起来从源头上制止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
在建联药房,记者看到该药房设立了抗菌药物咨询台,有经验丰富的驻店医师专门负责咨询工作。按处方管理的抗菌药物以设专柜、专区存放,并设有明显标识。在抗菌类药物专用柜台前已摆放“凭职业医师处方销售”的标识牌。目前,抚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各大药房的驻店药师(审方员)、营业员进行培训,使零售药店做好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的各项准备工作。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不仅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造成了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的销售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大事。据抚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宋华介绍,药监部门正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改变一些零售药店不按规定要求销售处方药的情况。 据悉,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必须配备职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对已经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规定,对目前尚未明确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双轨制”处方药,应该向顾客索要医师处方,凭医师处方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