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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竟“代”主人为存单挂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2:23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西安7月10日电(雨薇)本来被小偷偷了存单就够倒霉的了,可没想到小偷竟还用失主的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了密码挂失。心急火燎的朱女士报案后赶到开户行办理挂失,但开户行说她没有身份证明不能办理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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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商州籍、现住西安的朱女士6月25日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人偷了,里面有一张6000元的定期存单和她的身份证。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又赶到存单的开户行西安市莲湖区土门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挂失。可工作人员说的话让朱女士大吃一惊,因为在她之前已经有一女子用她丢失的身份证给她的那张定期存单办理了密码挂失。朱女士向工作人员解释,她才是存单的主人,要求申请挂失,可由于没有身份证,按相关制度,工作人员没办法给她办理挂失。

  幸运的是,朱女士丢失的存单是定期存单,且还未到期。按规定办理密码挂失一个星期后才能取款,因此她的存单被挂失后存款并未被取走。朱女士随后又赶到报案派出所,办案民警随朱女士一同到土门信用社了解案情,并查看了信用社的监控录像,但朱女士并不认识录像上的女子,因此案情没有进展。

  土门信用社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说,由于身份证上的照片通常和本人会有一定差别,因此工作人员很难辨认。按照规定,如果能够同时提供户主身份证、被委托取款人身份证和存单,信用社方面就应该兑付存款。现在由于这个存单存在争议,信用社为慎重起见不会轻易兑付,目前已将这笔存款冻结。如果朱女士真的是存单的主人,她必须拿户籍证明或补办好的身份证来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在存单到期时取走存款。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储户,外出时千万不要把存单、存折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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