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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父亲强暴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5:05 扬子晚报

  本报讯7月9日,金坛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父亲强奸女儿的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洪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洪某早年丧妻,留下一女平时与外婆一起生活。2001年7月初,被告人洪某之女放暑假到洪某打工的南京工地,并一起居住。某日晚,被告人见女儿熟睡,顿起奸淫歹念,并不顾女儿的反抗、哭泣,对其实施了奸淫。之后,被告人洪某又在金坛市的租住房内,多次对女儿实施奸淫,致使她2002年10月怀孕,2003年4月做了引产手术。今年3月,洪某的女儿勇敢地向公安机关告发了自己的父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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