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显示器无端起火 工商调解消费者获赔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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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6:48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7月11日电(饶国君、李永文)消费者刚配置的电脑显示器无端自燃,不仅烧坏了电脑设备,还把家具熏得“面目全非”。经工商维权部门调解,原本拒绝赔偿的经销商无条件地为消费者更换了损坏的电脑设备,并一次性赔偿了其他损失。 今年5月下旬,重庆市云阳新县城居民龙庆在双江镇的“超越梦想”电脑分店营销部配置了一台家用电脑。还不到一个月,6月份的一个深夜,睡梦中的龙庆突然被刺鼻的烟味惊
新购的电脑显示器使用不到一个月,且在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自燃,龙庆认为这是严重质量问题,遂提出要销售方赔偿全部损失。双方交涉多次未果,龙庆申诉到工商部门的“12315”中心。日前,云阳县工商局“12315”维权中心通知“超越梦想”电脑分店营销部负责人,由其通知重庆电脑公司代理商来云阳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重庆代理商无条件更换电脑显示器、键盘、音箱等损毁设备,一次性赔偿用户龙庆其他损失费1.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