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险单非法 保监提醒防受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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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52 哈尔滨日报 | |||||||||||
据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宋书良介绍,所谓“地下保单”,是指港澳地区保险公司推销人员(代理人)向内地居民销售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保单,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港澳当地签发保单。而根据香港、澳门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向非港澳居民签发保单,应当由其本人到香港、澳门当地办理投保手续,否则会影响保单的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内地投保人在内地签署的投保单,港澳保险公司不应签发保单。 省保监局提醒市民,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地下保单”在哈市销售,但仍需提高防范意识,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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