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司机酒后驾车自称正在执行公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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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0:18 四川新闻网 | |||||||||
7月11日晚8点,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在跳伞塔的省体育馆东门设立检查点,专门检查喝酒的醉鬼司机。之前的整整两个小时里,22名参战交警拦查了近百车辆,都没有任何发现。9点50分,一辆牌照为川R-35733的吉利轿车不紧不慢地开了过来,交警照例拦下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后,记者立即闻到车内飘出一股浓浓的酒气。这时,交警尚未开口,该车驾驶员居然首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我是检察院的。”随后,小车后排座的女乘客也发话了,“我们正在执行公务。”铁面无私的交警只简单地回答了一句话,“执行公务也得守法,不
据交警介绍,成都市已开始执行国家关于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新标准。按以前的四川省标准,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0毫克为酒后驾车,达100毫克为醉酒驾车,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5月31日发布实施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截至发稿时止,记者获得的最新消息是,周渝涉嫌酒后驾车,交警已经暂时将其驾驶证扣了下来。 四川新闻网实习记者 周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