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早产儿供氧引来60万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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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2:33 南京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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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为了让早产儿体征稳定,医院给予面罩供氧,但没想到医院的这一行为却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早产儿的家属要求医院赔偿60万元。 去年2月26日,林女士怀孕28周在马鞍山市某医院产下一男婴,出生后婴儿呼吸较促。从第二天起,医院每天给予婴儿面罩持续供氧,同年3月20日出院。小孩5个月大时,林女士拿东西放在眼前逗他,可小孩总是伸手乱抓,似乎看不到东西在哪。于是,在当年7月4日又
会诊专家告诉林女士,早产儿视网膜病变主要是由于产后供氧浓度过高以及未能进行有效的血氧饱和度监测造成的。林女士由此认为马鞍山接产医院应该负责。在与医院协商无果后,她委托了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医学专业律师王金宝和黄双强作为代理人,于今年6月22日将医院起诉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0余万元。 两位代理人在充分研究案情后认为,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在为林女士的儿子供氧时,未能掌握用氧指征,未能遵守早产儿供氧的护理规范,更未进行任何血氧饱和度和血氧分压监测,从而导致患儿出现氧中毒;对于产后有吸氧史的早产儿,出生后该院未请眼科会诊,也未进行必要的眼底检查,没能及时发现患者病情,更没进行有效治疗,直接导致患儿双眼出现不可逆性的视力完全丧失,对此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据悉,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新闻链接 过去早产儿的死亡率很高,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在早产儿的护理中引入高浓度氧气,从而大大提高早产儿的存活率,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大量孩子失明。据专家分析,这是因为接受过高浓度氧气治疗的低体重的早产儿发生了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实验证明,这种病与用氧气过多有关,有人认为由氧气中毒,刺激未成熟的视网膜组织使血管增生所致。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已成为一些国家儿童致盲的首位原因。为此,我国卫生部在今年4月出台了《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 (编辑 爱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