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水管头被砸丢了右眼 受伤民工昨上法庭索赔2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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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4:31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 市南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一起维修水管索赔案。 去年11月,全某在我市某中学维修教学楼落水管时,被上面掉下的钢管砸中头部,造成脑神经损伤,右眼被摘除。全某认为,学校把有危险的高空作业活,委托给没有高空作业资质的包工头干,遂将工头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索赔医疗费等共计28万余元。
学校辩称,学校将零活交给包工头干,并与包工头结算,学校与全某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宋振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