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扣货索赔精神损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5:0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货运司机擅自将承运的货物扣押,以此向托运方索赔。昨日,托运方江苏徐州市意达配货服务部孙先生向本报投诉称:“重庆长安民生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司机朱某诈骗托运人,没有职业道德。” 7月1日,朱某与江苏徐州市意达配货服务部签订托运合同。合同约定:朱将900件价值7.2万元的上好佳食品从徐州运到重庆,运费7400元;付款方式为:装车付款5000元,余款
7日后,孙先生打听到重庆购货方没收到货,遂打电话问承运司机朱某。“朱说6日到重庆,货已卸下扣押。他说在徐州被配货站骗了,要我们赔偿损失后才能提货。”孙说:“我感到莫名其妙,于9日来渝处理。朱某要求我们赔偿42490元钱才能提货。” “我找到朱所在的公司,公司不理睬。”孙说。 朱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6月30日在山东两家配货站,先后交了500元、800元信息费后,被支到徐州装货。徐州市克难货运中心收400元信息费,叫他到意达配货服务部装货,装货前,他又被收200元信息费。“四家公司肯定是合伙骗人。他们把我推来推去,让我交了1900元信息费,跑了300多公里冤枉路,加上过桥过路费、精神损失费等四万多元。”朱某说:“我扣押托运方的货物,是为了追回一切损失。我扣押货物是经过公司同意的。” “他所说的山东两家货运公司我们不知情,徐州克难货运中心是从网上看到我们发布的货运信息后与我们联系的。如果我们是合伙骗他,还会把7万多元的货让他承运吗?”孙先生说:“这是朱某在为自己诈骗找理由。” 朱某说:“四家货运公司是一根藤上的蚂蚱,从徐州到重庆正常的运费是1.25~1.3万,不然意达啷个会7400元就拿给我们运?” 孙反驳:“货运价格是我们双方约定的,并签了合同,朱某是强词夺理,他的行为太损重庆货运行业的形象。”孙称:“我已对朱某的诈骗行为向江北等公安机关报了案,下一步,我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朱某所在公司办公室王女士告诉记者:“朱某扣押托运方货物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对此,重庆东方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托运方没有拖延支付运费,承运方不得擅自留置托运方的货物。本案托运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记者 向军 实习生 周文洁)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