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 债务免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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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5:07 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12日讯(通讯员李明君)黄某对母亲的遗产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且实际也未参与对母亲遗产的分配,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其承担母亲所遗留的债务时,平阴法院于日前作出判决,黄某对母亲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黄某系平阴县某镇农民,黄某的母亲一生共生有5个子女,黄某系兄妹5人中唯一的女孩,她于1988年结婚嫁于邻村。2003年3月,黄某的母亲去世,留下房产一处,还有一些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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