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朋友墓的贼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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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6:06 大连晚报 | |||||||||
盗朋友墓的贼被判刑本报记者 静河 通讯员 祖才 丽丽 本报讯日前,本报曾经报道过的盗窃朋友墓中财物一案已被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姜臣君、张智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刑并处罚金。 姜臣君是黑龙江省来连打工人员。2003年初,他来到开发区,认识了自己暂住楼房下
今年初,刘某在一次意外交通事故中死亡,姜臣君在参加刘某葬礼时看到刘某的父母在刘某的骨灰盒里放进了刘某生前喜欢的一块手表和一部诺基亚手机,这块手表是刘某的父亲在香港买的瑞士表,手机也是在香港买的。 今年4月初,姜手头拮据,他想起了刘某坟墓中的手表和手机,想盗墓又害怕,便叫上了外地打工人员张智。4月9日夜,姜臣君和张智来到墓地,盗走了手表和手机,价值2000余元。第二天,两人在市内销售手机时被警察抓获。两人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开发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姜臣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张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