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光照被遮挡 索赔两万八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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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6:08 大连晚报 | |||||||||
认为光照被遮挡 索赔两万八千元本报记者 马嫱 实习生 邬璐晶 本报讯 毛某认为自己房子的采光被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子挡住,于是一张状纸递到了法院,要求这家公司赔偿挡光补偿费。 毛某称他于1991年10月入住现在的住房,在去年3月办理了房屋产权,被告房地产开发
记者在中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如果其中一方给对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应当赔偿,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妨碍或者损失的存在,而毛某的挡光问题,并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勘测和确认,被认为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毛某的诉讼请求。 作者:本报记者 马嫱 实习生 邬璐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