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残疾生可获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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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6:5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靳曼)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解决西安农村贫困家庭的残疾人学生考取大学、大专和高中后,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入学的实际问题。资助标准是本科生、专科生、高中生分别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2000元、1000元。 据悉,本次资助的对象是指户人均年收入865元以下的农村贫困家庭的残疾人学生,并且是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专院校和高中计划内录取的大学生(大学、大专
申请办理手续:资助对象持高校或高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乡(镇)政府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和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所在区县残联领取《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的《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和高校或高中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件及乡(镇)证明,送区县残联和财政局审核。据悉,区县残联和财政局须在3日内办理完审核手续,10日内将助学补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另据悉,为了保证助学补助金及时到位,确保资助对象按时入校报到,各区县财政局、残联于每年9月底前将本区县助学情况和审核的《西安市扶残助学补助金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送市残联,市残联对每个资助对象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准后于当年10月底拨付市上应负担的(70%)助学补助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