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下岗职工“活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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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6:5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晓弘 记者 陈川)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对西安市车厢厂原厂长马支援、原办公室主任兼财务出纳张如意贪污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二被告人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各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初,西安市车厢厂黄德云等49名下岗职工经西安市新城区劳动局批准,被确定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对象。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将该49名下岗职
2002年4月,被告人马支援、张如意预谋后,先由张如意制作领取生活补贴名单表(此表未填金额栏和金额),并经马支援审批后,二被告人以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卡和银行存折为名,让49名下岗职工在此名单表上签名。张如意在此名单表上伪造了金额栏及金额,后其又将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结算中心2002年6月5日转到该厂账户的保障金26754元从银行提出,并与马支援私分侵吞。案发后,二被告人退赔全部赃款,该资金已由检察机关分别发还49名下岗职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于近日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