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站遭遇四大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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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7:3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崔霞)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先锋向昨天视察的市人大代表提出,目前有四大难题困扰着救助站,影响有关工作进行。 核查难:真实资料查不到 按规定,受助人员应符合4个条件才可救助,但来要求救助的情况五花八门,受助人员
管理难:救助站当医院 有部分救助人员素质较差不服从管理,一些患有严重疾病和重伤人员,本不属于救助对象,他们来站求助的目的,是要使政府出钱帮其治病,而不是想回家。有的一听说不给治病就赖在门口不肯走。但如果此类人员由救助站送医,则治疗时间长、医疗费开支也大,与救助站实施临时救助的工作性质相冲突。 返家难:长住不肯走 我市受助人员90%是外省籍,有些地方基层派出所不配合寻找其家人,有些受助人员亲属、流出地民政部门未能按规定接回受助人,部分受助人救助期满后不愿离开,救助站又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中止救助。还有的把站里当成招待所,据市救助站肖副站长介绍,救助期限规定应为10天,但有人已经在这里“住”了7个多月。 处理难:7种人的救助无明规 此外,还有7类求助人员处理难:被盗、被抢、被骗人员在求助人员中占50%;来深找不到工作的占20%;港、澳、台籍人员;信访、上访人员;离家出走或被赶出家门的妇女、母婴;劳教解教人员和正在法院打官司未处理完结的人员。对于这些人的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省里的实施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针对这些求助人员,市救助站一般采取对老、弱、残、幼人员实施救助,对务工不着、走投无路者给予临时救助的做法,接收后,尽可能联系求助者户籍所在地单位、亲友、父母前来领人或寄经费由救助站代购车票送其返乡。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崔霞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