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园山庄7月起收取出入费 律师指出: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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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8:24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记者 黄巍 在长沙打工的易小姐是株洲人,租住在长沙青园路友园山庄,房东承诺负责物业管理费。但该山庄物业管理公司近日下达通知称,从7月份开始,凡租住在此的外来人员,每个季度要交25元出入费。保安告诉易小姐,收这些钱主要是用于绿化及路灯维护等。不是已交物业管理费了吗?怎么还要交出入费?易小姐认为这样收费不合理。
记者接到易小姐给本报热线打来的电话后,于7月7日来到了友园山庄。该山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有些业主出租房子根本没到派出所办理手续,也没有到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登记,进进出出的人都说是住在这里的,可是保安却不认识,小区曾多次发生偷盗现象。租住人员加大了物业管理难度,对他们收取一点费用也是为了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可以增加一点资金用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这家物业管理公司的做法到底对不对?记者就此请教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袁伟平律师。袁律师说,收取出入费要有收费依据,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要有合同约定,还要经过物价部门批准。但据了解,友园山庄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与业主就收取租住人员出入费签订合同,也没有经过物价部门批准,而是擅自立项收费,因此这样的收费是不合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