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为部队招收士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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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8:25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徐琪忠胡吉吉)市政府征兵办昨天发布通告:为贯彻“质量建军”方针,推动军队现代化、职业化建设,本市参与全国15个省市的试点工作,今年将为南京军区部队招收7名船艇机电专业男士官和16名护士专业女士官。 招收士官的条件是: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证书、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招收条件、志愿应招的男女公民,可在7月15日至25日,携带本人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就业单位(无就业单位的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征兵办报名。经体检、政审、专业考核合格,由区、县政府征兵办择优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为2004年9月1日。 被批准入伍的士官,服役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服满规定服役年限退出现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予以安置。适龄公民和家长可以向市政府征兵办咨询有关政策规定,咨询电话为62757242,电子信箱为:shzbb@stn.sh.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