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再点“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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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8:3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电信、房地产等行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再次公开点评,并公布了一年来不平等格式条款的改正结果。 从去年7月份以来,中消协选择了汽车、电信、房地产等投诉率较高的三个行业,从上千条线索中共选择了26条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点评。至今,涉及汽车行业的不平等条款已经全部改正,部分商品房和电信行业的霸王条款仍没有得到修改。
对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关于电信行业大部分电话卡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退、过期作废的条款。中消协投诉和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认为:此条款首先是过期电信卡中余额的归属,它显然不属于电信公司,应属于消费者,第二卡中的余额谁有权来没收,作为一个企业显然无权没收。 (郝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