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网自身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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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8:4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提供法律服务的网站,自身竟然是个侵权产品。昨天,沪上首例数据库著作权纠纷由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专家论案”网构成侵权,经营者应赔偿对方损失4万元。 本报5月27日曾报道了案件的详情:海南经天信息有限公司从1996年开始研发《中国大法规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并于1999年正式出版。此后,经天公司发现上海徐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其主办的“专家论案”网上复制了《数据库》内的全部法规数据,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数据库》 对相关法律规章等进行了有一定独创性的编排和分类,同时对法规标题的缩略方式也具有其独创性,因而《数据库》属于汇编产品,汇编人享有相应的著作权。“专家论案”网“法规检索”的一、二级分类、编码方法及法规标题缩略方式等均与《数据库》基本一致。由此,法院认定,徐溪公司构成侵权。 丁慧闻歌(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