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项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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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0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项前)市公安局局长朱明国昨日在人大代表评议公安法制工作汇报会上称,从现在起至明年上半年,将集中制定17项公安执法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制定从严适用留置盘问的程序规定;制定羁押告知程序规定;制定严重危害社会精神病人的收治和管理规定;制定防止超期羁押的规定;制定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公开审理规定;制定对盗窃、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具体裁量标准等。
据悉,这些规定将对民警每个执法环节、执法程序、执法措施进行规范,压缩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防止发生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