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凡发生重大事故的煤矿一律关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3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7月13日消息(记者辛如记任磊萍)河南省日前规定,今后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小煤炭企业,一经发现,一律依法吊销所有证照,予以关闭。 河南省是我国重要煤炭大省,煤炭资源保有储量为245.55亿吨,居全国第十位,煤炭产量连续19年居全国第二位。但由于煤炭资源开发强度大,地质勘查工作滞后,造成储采比逐年下降;而采矿规模小、开采方法落后、集约化程度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生产状况差
根据规划,2004年底前,河南省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规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炭企业,予以关闭;2005年3月底以前,凡矿井采区回采率达不到80%以上的小煤炭企业,予以关闭;2006年底前,采矿许可证期的小煤炭企业,所有证照不再变更延续,按期关闭;位于孤立块段且单独存在的小煤炭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所有证照不再变更延续,按期关闭,全省的小煤炭企业由目前的1569个清理整合到400个以内。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