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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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59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今年上半年,镇江、南京等地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免收“借读费”,近日记者又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再收取“借读费”。 目前江苏省民工适龄子女已超过34.5万名,大多在苏南各市的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日前财政部门已经出台相关规定:“对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其负担的学校收费
据了解,现行江苏省规定的“借读费”收费最高标准为:初中跨省的每学期390元、省内的每学期340元;小学跨省借读250元、省内190元。教育部门有关人士解释,确定这一标准,主要是对本地学生择校作出限制,而并非限制进城民工的子女入学。据调查,目前各地学校实际接收民工子女入学收取的借读费,一般在100元至200元之间。 作者:记者 谢静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