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清”不含物管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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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14 现代快报 | |||||||||
昨天,张先生给报社打来电话诉称,他在共青团路的景明家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已交全部房款共11万多。昨天上午,开发商通知他16日到景明家园来领钥匙,并交付1200元的物管费。张先生不明白,不是“一价清”了吗?怎么还要再交钱? 南京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王主任告诉记者,所谓“一价清”是住宅商品房销售中开发企业对购房者的最终结算,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等相关费用构成。在未经价格部门批准
王主任另外还提出,为解决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政府作出巨大的努力,拨出了近千万的款项。政府充分体谅到了住户们的难处,不会容许开发企业不合法的价外收费,同时也不会擅自立项、超标准、超范围向开发企业收取费用。 作者:解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