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丢书扣发工资 人大研究生举“大字报”讨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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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23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梁璐) 工作室内书籍失踪,老板扣发所有员工一个月工资。昨日上午,人大一年级研究生小吴举着“还我工资”的“大字报”,在朝阳区芍药居吉利家园小区门口向小区内的博集亮点工作室讨要工资,110民警赶来调解。
员工:书籍失踪,老板提出测谎检查 小吴说,今年4月5日,他通过人大BBS,在位于朝阳区芍药居的“博集亮点”找到一份兼职编辑的工作,试用期间工资是1200元。在第二个月快要发工资时,小吴说,“老板黄峰称工作室里有40本书不见了,扣发我1000元工资(此前请假4个上午扣了200元)。” 小吴表示,他不服,多次去找老板,但黄峰都没有理会,同时还提出要他去接受测谎检查。但后来他又不让去接受测谎,并且说已经就此事报警了。 “我实在忍无可忍。”小吴说,在多方求助无果后,只好拿着写有“还我工资”的字牌来到小区门口和公司里,要求对方还钱。 老板:所有员工都被扣一个月工资 “我没有说他偷书,也不是扣他一人的工资!”博集亮点工作室黄峰说,单位财物突然失踪,我作为负责人,有权扣发所有员工工资。 工作室的蒋会计证实,因为书籍丢失,工作室4名员工都被扣发一个月工资,每人大约1000元左右。 黄峰说,40本书陆续失踪,价值大约800元钱。“我曾经找过小吴说,你‘借’了这么多书,尽快还回来,我给你5天的时间,但是他没有回音。”6月7日左右,黄峰跟小吴说,你不用来上班了。 黄峰承认,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书籍的丢失与小吴有关,但他也称从未给小吴造成任何名誉的损伤。 昨日上午,在僵持中,110民警赶到现场为双方进行了调解。 小吴说,“如果不给钱,我就天天拿着‘大字报’跟着他。”黄峰说,“小吴如果这样做,我就报警。什么时候落实清楚,什么时候再发工资!” 律师:老板克扣行为违反劳动法 北京创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小健说,黄峰没有权力借此扣发员工工资。 林小健认为,按我国现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克扣员工工资,他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且扣发数额也大大超过了劳动法的规定,即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 责任编辑:孙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