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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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39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从7月15日到10月底,我省将对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行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专项整治。省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0311-5989740。 省卫生厅表示,临床用血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提供。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供血液和血浆。采供血机构要严格按照注册许可规范开展采供血业务,不得
血站在采集检验标本、采集血液和成分血分离时,必须使用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和有效期内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器材;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按规定及时销毁废弃的注射器、采血器材以及报废血液、血浆并做好记录,避免交叉感染和流入社会造成污染,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