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食物中毒预警公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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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4:59 扬子晚报 | |||||||||||
在昨天发布的预警公告中,卫生部门要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卤菜行业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要加强食品卫生自身管理,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规范要求,严禁生产销售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主动预防食物中毒。 市民应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的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树立健康科学的食品消费习惯,不到无证经营或卫生状况不良的场所去购买和消费食品,发现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自觉抵制食品卫生不法行为。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及知情者应依法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以便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采取控制措施。(记者黄苏娟通讯员 魏坚)(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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