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穿吊带装进法庭被审判长请出旁听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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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7: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昨日,一女士因穿着问题被请出广州中院旁听席。有关人士称,着装规定由审判长自由裁量 本报讯 记者 罗颖 报道:两年前,有媒体报道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禁止穿吊带装者入内;两年后的昨天,一名女子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旁听席上被“请”了出去,理由———又是因为穿吊带装。
昨天早上10时左右,广州市中院第十一法庭,一场关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刑事诉讼正在进行,旁听席里坐着不少人。 庭审进行了一个小时左右,审判长突然打断了公诉人的陈述,对着旁听席上说:“请那位穿吊带的女士把衣服穿上。” 所有人都转头看。这名女子仿佛还没有反应过来,审判长于是又重复了一遍。女子脸上的表情显得莫名其妙,望着审判长没有回答。审判长继续说,“那位女士,请你把衣服穿上,你听到没有?” 女子继续沉默,大约10秒钟后,也许是看出女子确实没有外衣可加,审判长发话了:“请你把衣服穿上,如果没有就请你出去。”女子问了一句:“请问旁听是不是不准穿吊带装?”审判长很肯定地回答:“是的。”女子说了一句“谢谢”就离开了。 关于穿吊带装能否进法庭,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中院研究室主任邬耀广。他表示,对于进入法庭的着装问题,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目前,广州市中院也没有成文的规定。但旁听者的着装方面,还是应该有要求,如:你不能不穿衣服跑进法庭,不能拖着拖鞋进法庭。至于能不能穿吊带装,能不能穿低胸露背衣服,哪样的鞋算拖鞋……都应该由各个审判长自由裁量。而裁量的依据是旁听者的着装是否会影响法庭的正常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