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到鞍后 相关手续都咋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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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1:44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大学的读书生活转眼即逝,又有一批毕业生即将走入社会,其中一些人选择来到鞍山开始自己的另一段人生旅程。那么,在鞍山怎样报到、怎样办理落户手续和就业手续,刚毕业的学子们可能不是特别清楚。昨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鞍山市人事局有关人士。 毕业后,首先要办理的就是报到手续。办理这项手续时需凭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家庭户口簿到鞍山市人事局办事服务大厅3号窗口办理,同时领取《鞍山市大中专毕业
生源为鞍山市内户口的毕业生报到后,凭盖有鞍山市人事局毕业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及家庭户口簿、身份证专用照片到家庭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外地来鞍毕业生中,办理人事代理及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的,需持带有鞍山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到市公安局户政科办准迁证,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及身份证专用照片两张到和平派出所办理手续;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毕业生,凭公务员录用手续及户口迁移证在毕业生报到窗口加盖鞍山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后,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在鞍中省直单位接收的毕业生,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到海、台、岫就业的毕业生,在鞍山市人事局报到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按要求填写《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办理报到证手续。在市区内就业的由鞍山市人事局办理鉴证手续,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同时携带《鞍山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管理手册》;在海、台、岫就业的由所在县(市)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就业协议经鉴证后即为合法的就业手续。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向鞍山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鞍山市人事局)提出争议仲裁申请。仲裁的有关事宜按《辽宁省人事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刘一鸣 实习生张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