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对宿舍管理员不满纵火烧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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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1:5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邓婷)因对学校宿舍管理员不满,20岁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区)学生刘明(化名)在宿舍里放火报复。昨天,丰台法院正式受理了刘明涉嫌纵火一案。 刘明向警方交代,他曾经私自和同学换宿舍住,被学校的宿舍管理员发现,并被责令搬回原宿舍。此后,刘明开始琢磨找个机会报复管理员。5月15日,刘明在宿舍里抽烟,因为是周六,宿舍里人少,他突然起意,想在学生宿舍楼放火。他说,这样做管理员就会受到
刘明在楼梯上捡了一张废纸,点着后从门上的天窗扔进2339宿舍内。过了一会儿,刘明扒着天窗往里看,发现纸已经烧完,但没有引燃其他物品。刘明又来到2302宿舍门前,把天窗外糊的报纸点燃,想把门框引着,但火依然没有烧起来。随后,他四处找可燃物,终于在水房门后找到了一把高粱秆笤帚。在用打火机点燃后,刘明将笤帚扔进2304宿舍。不一会儿,从窗户里冒出浓浓的烟。幸亏扑救及时,没有造成太大损失。据了解,首经贸大学的6栋宿舍楼连接在一起,如果火烧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公诉机关认为,刘明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应予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