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击落无证电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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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2:59 新闻晨报 | |||||||||
层层转包人难辞其责 晨报通讯员胡晓晖方芳记者李郭平 一项原本就选址不当的广告牌安装工程,又被几名当事人层层转包,最后的施工落在了一个没有资质的所谓电工身上。不幸的是该“电工”在操作过程中被高压电击中,造成一
去年4月25日,松江某发展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由该广告公司承揽坐落于松江区某镇一块大型户外落地式广告牌的施工。同一日,该广告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当地一包工头黄某。而黄某则把安装三角铁的工作交给了赵某去做。 赵某是松江区某镇一农民,没有电工热照。去年5月7日,他在高空为该广告牌安装三角铁时,发现三角铁的位置不对而将三角铁上下调转,不料却触发了广告牌上方的高压电电磁场,赵某当即在4米高的脚手架上被击落,重重摔在了地上。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此后赵某共花去治疗费用70余万元。去年11月26日,赵某向松江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三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70余万元。 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松江法院最终认定某发展公司将广告牌的位置选择在高压电线下,从而为触电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故对原告受伤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而广告公司承揽了安装广告牌的工程后又将工程转交由无施工资质的黄某完成,放任了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也应承担30%赔偿责任。黄某在承揽工程后疏于管理,安全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赔偿20%。 而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相关施工资格的情况下,贸然在高压电线下施工,安全意识淡薄,对施工的发生也应负一定责任,剩下的20%损失由自己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