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博汇”搭便车惹出侵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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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2:59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沈凤丽报道搭着“世博会”的便车,上海一楼盘被开发商命名为“士博汇-弘辉名苑”,还使用了与世博会徽标近似的标志、主题词、口号等。为此,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将该房产商告上了法庭,提出了知识产权案件最高的索赔额50万元。昨天,此案在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 去年3月22日,世博局发现上海弘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开发的楼盘命名为“士博
面对世博局的起诉,弘辉房产公司当庭表示:“世博会”的权利拥有人应该是世界博览局,上海世博局仅是被许可人,无法主张对“世博会”享有权利。而“士博汇-弘辉名苑”是经过主管机关批准使用的,作为该名称的合法拥有者,他们当然可以依法使用这名称。而他们把“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翻译为“BetterCityBetterLife”是对自己楼盘情况的贴切表达,并不是刻意要侵犯世博局的著作权。 在历时2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庭审后,世博局副局长周汉民告诉记者,即使商家如果出于公益目的,需要使用世博会徽标主题词等,如纪念申博成功,也应当首先向世博局申请,然后才可以使用。而商业化使用世博徽标、主题词,历来是世博会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但使用应当合法,这是上海对世界的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