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修小楼 江北区规划局已发《处罚通知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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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4:20 重庆晨报 | |||||||||||
江北浩景雅苑的冷先生前日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们小区的开发商在没有获得正式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小区后门修了一座小楼,不仅占用了消防通道的一半,还完全占用了原本规划好的儿童游乐场。 江北区规划局洪局长明确答复:开发商没有获得正式的规划许可证,小楼属于违规建筑,他们已经在上月末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小区的开发商浩田公司发去了《处罚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如到期没有执行,江北区规划局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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