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游泳池 先看卫生公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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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4:39 新京报 | |||||||||||
本月底,海淀区游泳场馆将在全市率先推行卫生安全公示 今后,市民在选择游泳场馆时,可以首先看一下游泳场馆公示牌上的卫生安全数据。本月底开始,海淀区各家游泳场馆将统一实行每日自查制度,并将水温、浑浊程度及余氯数向市民公示。 据海淀区卫生局介绍,游泳场馆卫生安全公示在北京还是首次实行。他们要求各家游泳场馆的公示内容须按照日查结果每天更新,并定期进行水样送检,不按规定公示者将受到处罚。 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昨天对该区室内外游泳场馆进行了卫生安全抽查,大部分水域符合标准,但某些场馆存在补水不及时、水温较高、配套设施(如更衣室、拖鞋)消毒欠缺等问题。 游泳池水质国家标准 水温:22℃-26℃ 如果高于这个温度,容易滋生细菌,低于这个温度,游泳者可能产生不适反应。 浑浊度:3NTU(浑浊度专用单位)以下 如果超过5NTU,表示水非常浑浊,易滋生细菌,并伤害皮肤。 氯含量:每升0.3-0.5毫克 过低不能彻底消毒,高于1.0则有可能伤害皮肤,并导致嗓子干、眼睛痛等现象。 另外,游泳水不仅需要24小时循环,而且每天补充新水量不应小于总含量的1/3,以保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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