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厂长领人挖自家墙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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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5:38 大连晚报 | |||||||||
副厂长领人挖自家墙脚为谋取利益,他将收购废布料的人领进仓库拉正品布,骗钱后就跑掉,后又投案自首本报记者 静河 通讯员祖才丽丽 本报讯开发区得胜棉纺厂副厂长李长晶为谋取利益,居然将收购废布料的人领进仓库拉布料,骗钱后就跑掉。日前,李长晶被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47岁的李长晶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出狱后应聘当了开发区得胜棉纺厂主管后勤的副厂长。2002年以后,得胜棉纺厂经济效益越来越差,李长晶产生趁机骗钱的想法。今年6月14日,他利用自己的身份找到工厂仓库保管员,说要到仓库中干活,骗到了仓库钥匙。李长晶给个体收购废布料的王某打电话,告诉他厂里有废布料要处理,让他带钱过来。下午3时,王某应邀来到棉纺厂。李长晶将他领进厂里,让他将仓库中的11000米正品布装上他带来的货车,然后让他付款。王某丝毫没有怀疑,将2.5万元现金交给李长晶。李长晶揣上钱马上逃离工厂。王某押着货车开到工厂门口时,门卫将车拦住,让他出示库存单和主管销售的副厂长的同意手续。王某马上给李长晶打电话,手机不通。再到办公室找李已不知去向,王某知道李长晶虽是副厂长却明着行骗,马上到派出所报警。李长晶听说警方在抓捕他,最后投案自首。 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李长晶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李长晶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李长晶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