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误售毒血旺赔款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6:37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武法研记者车文斌) 昨日,记者从武侯区法院获悉,一起备受关注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毒血旺”赔偿案件经法官调解,已经有了结果。误售“毒血旺”的刘银学、赵吉萍赔付受害人医疗费30000元。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你的网络游戏联盟
眼急手快连连看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今年3月8日,原告田基亮开办的武侯区港田家私厂食堂从被告刘银学处购买了28斤血旺和豆芽,做成晚餐供给本厂职工食用后,该厂41名职工陆续出现中毒现象。后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呕吐物进行鉴定分析,认定该中毒事件系由含甲醛的血旺引起。很快,田基亮向武侯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银学及批发商赵吉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4280元。

  针对被告人认为自己只是销售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错误观点,承办法官指出,根据有关法规,销售者对其销售的商品同样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暴雨考验北京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部分省市陈化粮调查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