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新政府采购方式“协议采购”有望成主流(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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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1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所谓“协议采购”,指的是一种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的方式。即针对一些价格较为透明、采购频繁的通用物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像以往那样逐次逐批地招标购买,而是集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品牌,通过采购协议确定政府采购的价格及售后服务要求,由采购单位直接上网购买。目前,已经采用协议采购模式的物品包括车辆、民用空调、电脑等,已经进入前期市场调研阶段的品种还有电梯、办公家具等。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已有将近1/4的政府采购额通过协议采购的方式完成,协议采购量超过了1.7亿元,协议采购占全部采购额的比重较去年底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逐步扩大协议采购范围,力争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目前,市政府采购中心已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招标流程,每一项协议采购都要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形成招标方案、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公开招标等多个环节,严格选拔完成。近期,该中心刚刚完成了关于民用空调的协议招标,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品牌的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多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定、打分,最后产生了美的、海尔、格力、LG共四个中标品牌,其报价较市场价格平均优惠率在12%以上,这表明政府采购不仅能同步享受这些产品的所有市场营销措施,还要比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优惠。作者:记者王欣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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