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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15 大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土地权利设定登记。与下列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后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即对下列土地进行登记。土地使用者史建昌权属性质国有土地坐落土地用途土地面积(m2)使用权类型沙河口区至诚街22号其他商服453.7出让登记机关地址:西岗区新开路151号联系电话:836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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