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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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1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逐步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生态补偿中激励和引导作用。去年,省级财政通过“两保两挂”、“两保一挂”向扶持欠发达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市县转移支付达39.67亿元;省财政还设立了多个专项资金,根据环境与生态保护建设的需要,对国家级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省重点生态公益林实行财政补助,截至目前,该项补助金额已累计超过2亿元。 下游地区给上游地区返利税,上游地区下山异地搞开发,探索区域间生态补偿的有效途径。在县域范围内,安吉、德清、宁海、临安等县(市)都出台政策,规定上游地区乡镇的招商引资项目进入县(市)开发区,产生的利税地方所得部分全部返还给上游乡镇。在市域范围内,金华市在市区设立了金磐扶贫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源头地区磐安县的开发用地,并给予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在省域范围内,景宁畲族自治县与宁波鄞州区建立的“景鄞扶贫经济开发区”每年可获得利税5000多万元。 推行资源使用权交易制度。东阳市与下游义乌市之间在全国首创了水权交易。经测算,东阳市通过节水工程增加水库1立方米水资源的成本是1元,而义乌市在境内通过修建水库等方式增加1立方米水资源的成本是6元,最终双方以4元/立方米的价格成交。作者: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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