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拟建环保经济补偿机制 提出东江上下游城市应共同为环保“买单”(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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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1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随着惠阳撤市设区,惠州从沿江城市变为沿海城市,兼之中海壳牌等大项目落户,惠州的行政和产业结构都有大的变化,原于1992年制订的环保规划适应不了新形势需要,故惠州市决定出资200万元,请国内知名专家为环保把脉,制定环保总体规划,规划时限为2005年至2020年,规划预计明年完成并提交市人大审议。 据了解,惠州对此次规划期望很高,要求从环保的角度对工业发展和产业布局作出具体规划,哪里能摆放工业,哪里不能摆放工业,哪些产业要限制,哪些产业绝不允许等等,都要明确。为确保规划的可行性,他们还特意请专家“扎根”惠州写报告做规划。此外,中国环境规划院同时也是广东省、珠三角和粤港澳三个环保规划的规划单位,对当地环境比较熟悉。 据透露,环保补偿机制将作为惠州环保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东江是深港及珠三角东部城市的主要饮用水源,深港用水的取水口就在惠州段;增城的饮用水则源自惠州龙门县的龙门河,惠州的环保关系到周边城市的饮水安全。长期以来,惠州为保护这些水源作出重大牺牲,很多产业转移项目都被市环保局否决。为此,惠州提出将环保补偿机制明确写进规划,以一种近似量化的方式,寻求江河下游城市对上中游城市的环保补偿,让全流域的城市共同为环保“买单”,而不是仅让上游或上中游地区承担。例如,可考虑将东江或龙门河的上中下游城市工业总产值增加值进行对比,下游城市按一定比例对上中游城市予以经济补偿,或补偿一部分环境保护费等。作者:记者陈海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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