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车”责任该谁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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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06 潇湘晨报 | |||||||||
自行车偷盗现象如此严重,责任到底在谁呢? 长沙市公安局某分局法制科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这样的案件处理起来却相当棘手。首先,丢车人嫌麻烦,反正也没几个钱,不愿意报案。如果失主能够及时报案,那么警方办案也就多了线索。
警方介绍,停放在商场、超市门前的自行车,应由该商场或超市的保安部门负责管理,而街头所设的存车处则应由辖区公安局治安服务处负责,至于停放在社区内的自行车,则应由社区保安来看守。至于丢了车能够得到赔偿,社会上还存在争议,使得这个问题成了痼疾。实习生邓渊 记者 雷天遥 | |||||||||